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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这个群体的医疗费用原来可以这样报销......

2017-03-25 肇庆发布


婴儿刚出生前几个月

作为新手的家长们忙里忙外

但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爸妈们一定要记得做!

☟☟

『给孩子办理医保手续』



因为

新生儿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那需要什么条件,具体怎么做?

一起来看看↓↓


医疗费用报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其参保前因病住院治疗的费用,按居民医保规定标准支付


二、出生后超过3个月参保的,参保前因病住院的费用自理


注意: 新生儿入户时因户籍管理或计划生育政策等原因在三个月时间内未办理入户手续时,新生儿出生证先行办理参保手续在参保缴费地入户手续完备后再予报销




那么,办理参保后何时才能够使用医保?


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享受时点回溯至出生时

出生后超过3个月参保的,参保后次月开始享受。


也就是说

只要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

宝宝从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都可以申请报销噢!

恭喜粑粑麻麻~



跨年度参保


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如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了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


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1)34号)第十一条,新生儿从出生当月起开始参保:


①参保时距缴费年度末6个月以上的全额缴费


②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按年缴费额的5O%缴费


举个例子:

如小宝2016年12月出生,2017年2月参保。可分别参加2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


怎样给新生儿参保缴费?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每年10-12月是下一年度我市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缴费期。注意:新生儿参保不受缴费期限制,可中途参保。


办理方法:

新生儿出生证户口本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


新生儿的医保待遇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2万(含大病医保)。新生儿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予以报销



1
住院起付标准:

级医院200元/次,二级医院500元/次,三级医院800元/次


市外医院为市内同级医院起付标准的150%


2
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为治疗尿毒症、恶性肿瘤及中医药总费用占住院总费用20%以上(含20%)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另外,重型地中海贫血患者再提高5%,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3
宝宝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①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转诊备案等资料,符合报销范围的医保费用,已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医保报销部分无须参保人垫付


②未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对参保人在未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先垫付医保报销部分,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有需要的粑粑麻麻

就赶紧收藏好这份指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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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发布编辑部

资料提供:肇庆市人社局

编辑 江韵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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